协议登记编号□□□□—□口口宁波市江东区嘉和颐养院残疾人托养服务合同甲方(受托方):宁波市江东区嘉和颐养院乙方(入住残疾人):------------丙方(当地街道):-----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受托方):宁波市江东区嘉和颐养院所住地:宁波市江东区百宁街66号由K编法人代表联系电话乙方(入住残疾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由K编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街道):_______________所住地:宁波市江东区百宁街66号由K编经办人联系电话总则1、甲方系宁波市江东区政府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康复等服务
2、乙方自愿决定入住甲方机构,接受甲方提供的服务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丙方同意为乙方指定的担保人,与乙方共同负担乙方在入住期间的一切相关费用
为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确保残疾人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国家其它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托养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第一条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条件及程序1、接收条件:(1)具有符合国家颁发的有效残疾人证件;(2)无传染病、精神疾病,适合过群体生活的;(3)经当地街道确认,托养经费已落实的或有正常支付能力的
2、入住程序:(1)乙方或丙方填写《残疾人托养登记表》(2)乙方向甲方提供在本合同签署前一个月内的《体检单》,体检项目包括心电图、B超、肝功能、胸透、血糖、血脂、尿酸等,甲方作为乙方入院的健康档案进行保管
(3)自理能力测评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体检单》及对乙方的身体状况进行综合测评,确定乙方为:口生活为半护理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乙方、丙方对甲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