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高速公路交通机电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高速公路交通机电系统是公司运营管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重要保障
它通过现代化的设施和管理手段,对高速公路日常运营进行有效管理,堵塞收费漏洞,缩短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提高高速公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充分发挥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功能,提高交通机电系统建设管理水平,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高速公路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省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所辖高速公路交通机电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速公路交通机电系统是指所属各分公司及管辖路段、区域内的高速公路沿线为保证高速公路营运服务而兴建和运行的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以及相关信息网络等机电设施系统
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建设框架和管理模式实行省公司中心、各分公司分中心、收费站(超限站、服务区、隧道、供电专线、道路外场设施)三级管理体制
第四条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建设遵循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建设规划、联网技术要求、管理规定和指导意见
新建机电工程项目应保证其先进性、可靠性、实用性、可延续发展性和经济性,项目实施和验收严格按照国家工程项目管理程序进行,后期移交应充分提供保证系统和设施管理维护需求
第五条高速公路交通机电系统规模大、点多面广、技术复杂、设备先进、整体性强
因此,必须严密组织、科学管理、细致分工、完善制度、统一标准、监督检查、考核落实
做到运维管理制度化、岗位素质专业化、设备维护规范化、资金费用合理化,确保机电系统运行可靠、安全、畅通
第六条交通机电系统运维管理的基本任务1一、保证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辖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