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防范订立合同的形式很多,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及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
其他形式是指采用除书面、口头形式以外合同内容的形式,它包括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
公司订立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以外的形式,往往难以举证,责任无法确定,只有书面形式的证据最容易提供、效力最高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当事人为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关系而进展协商、达成协议的过程
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
前者如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等等,包括先合同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后者如承诺、合同成立和合同条款等
正因为如此,合同订立过程中潜藏了众多法律风险,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提前采取措施
合同订立过程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因合同相对人主体身份所产生的法律风险因合同性质、形式和签订方式的选择不当产生的法律风险合同条款有瑕疵的法律风险因缔约过失的法律风险因合同效力问题产生的法律风险主体身份的法律风险
合同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因为,签订合同的主体很重要
常见的风险有:相对人无主体资格,包括自始至终都未享有法律主体资格,也包括曾经享有法律主体资格,但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注销,还包括相对人在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