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行《中铁四局项目施工管控约束性条款》的通知各子(分)公司、工程指挥部(项目经理部):为进一步提升全局项目管理水平,针对全局目前项目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由局相关技术专家牵头,工管中心、技术中心、安质部参与,编写了《中铁四局项目施工管控约束性条款》,共八章四十七条,并针对地铁、隧道、深基坑、营业线、挂篮、承重支架及软基处理、预应力施工等高风险专业及特殊工序,编写了相应的专业管控约束性条款
这是全局项目管理中最基本工作要求,是每个项目经理部都必须贯彻执行的
为了确保该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及全局所有项目实现基本达标,经局研究决定,该项制度自2012年2月开始试行
在试行阶段广泛听取各单位的意见后,修订完善再正式行文下发
现要求各单位及局各项目管控组认真组织学习,并将相关规定和要求贯彻到日常项目管理工作中去
同时请各单位将相关意见及时反馈给局工管中心,以方便我们及时修订完善
联系电话:0551-5244857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中铁四局项目施工管控约束性条款(施工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夯实全局项目管理基础,加强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技术等方面的控制力,确保项目全过程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特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本项目管控条款为红线条款,是从局现行管理制度、办法中提取而来的,不求全面性、不求系统性,只求每条每款执行的必须性,因此是否定性条款
第三条本次项目管理约束条款的制定,不影响局现行的各项管理办法、制度的效力本次汇编条款中未明确的有关事宜仍按局现行的管理办法、制度执行
第四条随着全局项目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局将继续修订完善本管理条款的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大型建设项目中由各个公司组建的“项目分部”,须同样执行本管理条款中对“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要求
第六条本项目施工管控约束性条款将作为局专业片区管控、稽查大队、局施工生产大检查的依据和检查重点内容
第二章施工管理第七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