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企业托管合同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集群企业托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提供住所托管服务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服务内容、费用、支付方式(1)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住所托管服务,乙方委派秘书为甲方服务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住所托管服务费人民币元/月,服务期限自年月至年月,甲方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服务费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向乙方提供详细居住地住址、联系方式,为确保乙方能联系上甲方;(2)积极配合乙方做好资料、文书、信函、邮件的传递及反馈工作,如由甲方时间耽误及资料不实造成的不良后果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变更经营地址或公司注销,要提前告知乙方,如需乙方办理手续,需向乙方支付变更或注销服务费
(4)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托管费用;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根据《东莞市企业集群企业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建立秘书制度,为甲方建立档案,代理接收政府部门、其他单位或个人通过邮政、快递或者其他方式,向甲方递送的公函文书、信函、邮件等,并及时向甲方联络
(2)乙方负责按规定在本企业的门户网站上公示甲方名单及注册信息和电子营业执照
(3)如甲方有意逃脱,致使乙方联系不上,超过3个月仍无法联络上,乙方根据规定在乙方的门户网站上公示甲方的企业名单并书面告知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可以根据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4)如乙方经营地址变更,乙方会通知甲方在乙方变更后30日内变更新的托管地址,甲方需积极配合
(5)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泄露或不当使用甲方财务数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四、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若因为乙方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