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中国的转型秩序与法治发展战略一蒋立山本文意在对中国转型秩序与法治发展战略之间的复杂关系做出某种简单性的理论说明
毫无疑问,在中国转型秩序与法治发展之间肯定存在着某种客观上的多头绪、多层次和多角度的关系,在理论上把此种关系明晰化,对于理解中国的法治发展战略很有意义
近代西方国家走的是社会演进型的法治道路,由于不存在一个主观上协调法律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主体,且无前人经验,法律与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关系是在接连不断的矛盾碰撞与磨合中自发实现的
与之相反,中国走的是政府推进型的法治道路,法治建设首先被明确确立为国家的主要发展目标之一,借助于西方经验的强大示范效应,在主体意识和政策制定方面,强烈关注和把握法治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并使之协调发展,是政府推进型法治的应有之义
在过去二十八年社会转型与体制转轨过程中,除了现代化发展“三步走”的总体战略目标以及不同层面社会发展目标外,相应地,中国在法制建设方面也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明显阶段性特征的法制建设目标和实践指导方针,如八十年代的“加强民主与法制”、“法律为经济建设保驶护航”,九十年代的“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以及新千年以来的以“法律手段构建和谐社会”及“法律与创新型国家”等等
这些社会建设目标与法制建设的目标与方针,不仅不同程度地涉及法律的近期行动与远期行动目标的协调问题,涉及到中国社会转型不同阶段性的特征与法制建设的相互关系,而且也将直接影响和决定中国法治的基本面貌与未来前景
由此,从社会转型的总体视角和不同时期的阶段性特征把握中国法治发展战略问题也就有了某种必要性
本文将从中国社会转型秩序的阶段性特征出发,探索中国的法治发展战略问题:一、中国转型秩序的基本假设,主要是把中国转型秩序的已有轨迹与未来趋势的构想结合起来,构成一个完整的转型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