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通过招标,经双方协商谈判,就甲方位于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施工,签订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第二条承包范围1、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并按乙方提供且经甲方审定之工程预算书内所列的项目、品种、规格和质量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停车场铺装、亭子、汀步、景观小品、饰面、喷泉、草坪灯、景观硬景基础、水电管线及安装、路灯管线预埋施工、回填土等工程的完成及其缺陷修复、,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养护、保修等内容
2、具体承包范围以甲方提供的景观设计图及工程量附表为准,工程量发生变化的,以甲方变更文件或指令为准
第三条承包方式1、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乙方将完成本工程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的设计及深化设计
2、乙方按照甲方审核、批准的设计、深化设计,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养护成活(苗木)、包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包承包风险、包保修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3、在竣工验收合格前,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可就设计图、深化设计图中存在的缺陷、不足要求乙方予以补充、完善、增加,因此增加的工程费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内,但因甲方要求变更设计图、深化设计图而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增加的工程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算
第四条合同工期1、本工程的合同工期为个日历天,是乙方完成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除保养、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施工工期
上述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的节假日、恶劣气候(包括但不限于强降雨、暴雪、风暴等)、政府部门对施工的限制、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工程的返工等
2、本工程的开工日以本工程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日为准,竣工日根据实际开工日以及合同工期推算
3、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确认,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