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构分包合同范文一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景德镇近现代陶瓷工业遗产综合保护开发项目一一A、B、C区钢结构工程分包工程地点:景德镇市新厂西路150号(原宇宙瓷厂)分包工程承包范围:A1、A2、A3、C1、C2、C3、C5、C6、C8、C11、C15楼号钢结构(梁、柱、楼梯等)的深化设计(出图及计算书)、制作(含除锈涂装、防火涂料)、运输及安装
二、分包合同价款(暂定):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仟柒佰叁拾万元整,小写:17300000
本合同价款为含税综合单价,闭口包干(详见附件分包人的报价单)
三、分包工程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2013年11月20日开工;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2014年05月20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90天
分包人必须根据承包人节点工期要求,落实好各项材料、设备、劳动力等调配工作,不得因承包人或发包人工期的调整而增加任何额外的费用
四、工程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1
本合同协议书;2
招标文件、补遗文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如有时);3
分包人的投标书及报价书、承诺书及其他附件;4
除工程价款及与造价、付款有关条款之外的总包合同5
本合同通用条款;6
本合同专用条款;7
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8
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