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推广实施意见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区财政部门要安排家电下乡”工作经费
一、指导思想统筹城乡发展,家电下乡”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惠农举措
通过实施“家电下乡”引导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家电销售网络,构筑农村便利、顺畅的家电产品销售与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家电商品拥有率,改善农民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内容(一)实施时间
年12月1日起
暂定三年,截至年11月底
运用财政、贸易政策,(二)主要内容
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
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下乡”产品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家电下乡”补贴的品种增加为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个品种,(三)补贴的品种
年12月1日起进入推广阶段后
其他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
冰箱(冰柜)限价2500元以下,(四)补贴产品最高限价
彩电限价2000元以下
手机限价1000元以下,洗衣机限价2000元以下
具体产品价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布为准
每个农户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产品每类产品补贴2台(部)逾越限定数量局部不予补贴
(五)补贴数量:年12月1日起
三、补贴对象、规范及申报第1页共6页(一)补贴对象
XX县区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户
(二)补贴规范
按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实际开票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补贴
存折到所属镇办财政所申报,(三)补贴资金的申报
农户携带购买家电产品标识卡、发票、户口本、身份证
按《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方案》规定执行
四、家电下乡”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确定我省承担“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任务的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