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3页中国物权法的历史价值孟勤国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关键词:物权法/价值内容提要:中国物权法是民主立法的典范,是立足现代、立足宪法的产物,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
解读中国物权法应当以中国物权法的条文和立法背景为依据
以中国台湾地区的物权理念解读中国物权法是对中国物权法的极大误读
我国《物权法》颁布后,如何理解和适用物权法的问题接踵而来
市面上已有了上百本物权法教程或条文释义,最高人民法院也启动了《物权法》的司法解释
物权法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立法争议最大、最多,立法时间最长的民事法律,许多争议将演化为如何理解和适用上的争议
这既是因为物权法作为财产的基本法对于许多具体问题而言比较原则,同时也是因为物权法本身容纳了许多不同的理论观点和实践经验
同一个制度,同一个条文,不同的人的理解和评价可能有很大的差异甚至完全对立
例如,不动产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的审查,有人断言其是形式审查,而笔者从《物权法》第12条和第21条中看到的恰恰是实质审查
第2页共23页第1页共2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3页具体条文的理解和适用上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能还不是大问题
重要的是整体上如何评价物权法
从表面上看,物权法得到了民法学界的普遍认同,几乎没有公开的批评,但实际上,对物权法不以为然的,大有人在
仔细阅读一些人对物权法的解说,可以看到3种严重曲解我国物权法的行为:一是以我国台湾地区的物权理论解读条文;二是夸奖我国物权法的一些缺陷;三是冷落或指责我国物权法的自主创新
这些行为具有很大的危险性,不仅可能影响最高人民法院的物权法司法解释,而且可能使我国物权法最终被误读为中国台湾地区的物权法
因此,对中国物权法需要作出一个有根有据的基本判断
笔者在《中国物权法一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