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合同审批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为依法依规治企,规范母子公司合同事权,提高子公司(含军工事业部,下同)合同管理效率,现将子公司合同审批和法律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子公司下列事项的合同(协议),需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一)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决策事项的合同;(二)对外合资经营、委托经营、租赁经营、特许经营、联营以及涉外技术引进、合作研制开发合同;(三)对外预算外信贷、资金拆借、委托理财、融资性贸易合同;(四)对外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合同;(五)30万元及以上的资产处置、产权转让合同;(六)5万元及以上的劳务合同和中介服务聘请合同、3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七)子公司单笔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管理性消费采购合同(包括办公用品、广告宣传、礼品、接待用品、烟酒、劳保用品、食品、福利物资等);(八)子公司下列采购合同:1.历史交易存在预付款拖欠的采购合同;2.预付款或现款采购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合同;3.30万元及以上且与前一次采购价格增长的采购合同;4.唯一来源(定点)采购在3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合同;5.超过总经理授权额度的采购合同。(九)子公司下列销售合同:1.赊销金额超过授信额度的销售合同;2.历史交易存在逾期应收账款拖欠的销售合同;3.无授信额度,或者首次交易赊销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销售合同;4.超过总经理授权额度的销售合同。二、本办法所述的资产处置合同,是指积压、闲置、残次报废、停用不予保留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变卖、出售而发生的非经营性业务合同,不包括产品因质量瑕疵等产生的折价、折扣销售。劳务合同,是指与个人、单位发生的咨询服务、劳务服务、劳务代理、劳务派遣、劳务承包业务而签订的合同,不包括产品加工、承揽、修理、运输、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三、对于应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的子公司合同,公司主管领导可以指定授权审批人审批,授权书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备案,授权书式样见附件1。四、子公司下列事项的合同(协议),除关联交易外,需公司总法律顾问审核:(一)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的事项的合同;(二)对外合资经营、委托经营、租赁经营、特许经营、联营以及涉外技术引进、合作研制开发合同;(三)对外资金拆借、委托理财、融资性贸易合同;(四)对外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合同;(五)100万元及以上的资产处置、产权转让合同;(六)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涉外采购合同(含技改设备、无形资产采购);(七)30万元及以上的劳务合同、中介服务聘请合同、1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八)赊销期在一年以上且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销售合同;(九)仲裁、诉讼案件的调解协议,案件执行和解协议。五、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的合同业务,由子公司制订相应的决策事项细则,经公司领导主管领导确认后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备案。六、子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合同审批和法律审核体系,落实法律审核,具备条件的子公司可以聘请社会律师作为本单位法律顾问或配置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人员对本单位合同进行法律审核,子公司也可委托公司法律顾问对其合同进行法律审核。七、经公司总法律顾问审核的合同,应当先由子公司的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核。八、子公司可通过OA信息系统、传真、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提请公司对合同实施审批、审核。九、子公司《合同签订审批表》见附件2,合同编号时不再区分重大合同和非重大合同。十、公司原有关子公司的合同管理相关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十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合同审批授权书2.合同签订审批表合同审批授权书委托人:,主管(简称AAAA)的公司领导受托人:,AAAA总经理为提高AAAA合同审批的工作效率,同时明确双方权责,对需要委托人审批的AAAA以下合同,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审批:□AAAA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决策事项的合同;口对外合资经营、委托经营、租赁经营、特许经营、联营以及涉外技术引进、合作研制开发合同;口对外预算外信贷、资金拆借、委托理财、融资性贸易合同;口对外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合同;□30万元及以上的资产处置、产权转让合同;□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