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委托合同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进行工程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竣工验收)工作。下面本人为大家带来环境监测委托合同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篇一:环境监测委托合同甲方: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广西创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建设防城港市北港永久安置住宅区进行外窗三性及玻璃节能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如下,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一、检测依据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3、“关于转发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告的通知”(桂建管[2008]20号);4、“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08]26号);5、“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桂建科[2008]36号);6、设计要求。二、检测内容、数量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1、检测费用按桂建质检协字[2008]第003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后执行。2、检测费金额为:3、检测费用的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先支付检测费的60%,余款提交检测报告后一周内支付。三、甲方责任1、负责提供检测所需的试样、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等技术资料。2、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及按约定领取检测报告。四、乙方责任1、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检测,按时提供真实、客观的检测报告。2、在甲方送样且满足相应项目的检测条件后3、乙方对检测报告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因乙方检测报告的结论错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月日201年联系电话:开户行:帐号:20XX年XX月XX日篇二:环境监测委托合同乙方(受托方):一、委托内容:依据国家标准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06年版)和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DBJ01-91-20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进行工程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竣工验收)工作。二、委托方案及费用: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概况:工程建筑面积约m2使用面积m2。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共设置检测点个;检测目的及要求:检测项目及单价:口甲醛元/点口氨NH3元/点口苯C6H6元/点口氡222Rn元/点口游离甲醛元/点口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元/点;检测费用总额(即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元整)。该费用总额应视为包括采样费、检测费、易耗材料费、设备折旧费、人工费、交通费用、税金、利润、管理费等受托方履行全部合同义务所有直接或间接费用。该工程验收检测费用按如下方式向受托方支付:受托方完成验收检测工作,并向委托方提供验收检测报告与相应发票后5日内,由委托方向受托方一次性付清。三、现场检测与采样1.甲方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2.2.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取各点检测结束的平均值作为该房间的检测值。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少于,距楼地面高度m,检测点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3.室内环境中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浓度检测时,如采用集中空调的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如采用自然通风的工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4.室内环境氡浓度检测时,如采用集中空调的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如采用自然通风的工程应在房间的对外门窗关闭24小时后进行。四、委托方责任:1.向受托方提供验收检测工作所需的有关的建筑资料,受托方有义务依据其检测经验,就委托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2.在验收检测前,充分通风,确保工程完工并且不存在新污染源,验收检测前3天不应进行任何可能释放出挥发性气体的施工作业;3.为受托方在验收检测现场进行工作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通行、照明、等配合),协调受托方与现场各单位的关系;4.按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