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人(甲方):承揽人(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之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揽甲方工程等相关事宜,依法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具体以规划设计施工图纸及甲方施工现场确定的施工位置和范围为准3、工程内容:依约实施和完成锅炉房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和相关合同文件(设计、施工图纸、预算造价清单、工程量清单等)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甲方施工管理及技术要求、规范等列明、暗示、要求的工作内容和检验试验等全部工程内容,以及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依约办理签证确认的工程内容4、承揽方式:包工包料,即乙方负责完成本合同工程内容范围内全部工程所需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人工等;工程竣工交付甲方前,由乙方承担所有人员、材料设备、工程机械、已完工程保护等的全部管理、维护、安全责任及费用,并承担全部材料设备的搬转运输、保管、已完及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员的保险办理等事项及费用
5、其他要求:(1)乙方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文件规定完成上述工程并承担相应材料设备产品及工程施工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2)乙方不得将其承揽的本工程全部或部分外包、转让或变相外包、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应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二、工期1、本工程总工期60日历天,自2013年7月15日起至2013年9月15日止;如因甲方原因迟延开工的,应以甲方开工令载明日期为工期起算日
2、如受不可抗力之影响造成不能按期完工的,乙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书面报甲方认可后,可相应顺延工期
三、质量标准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锅炉设计及施工图纸和国家有关锅炉制作及安装标准进行制造(或筹备)、安装、验收,保证所供产品(本合同中所称产品”指本体、辅机、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