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煤矿瓦斯抽采系统建设工程技术服务合同书编号:时间:年月日煤矿瓦斯抽放系统建设合同书编号:甲方:乙方:根据川安办[2006]79号文《关于加快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提升矿井本质化安全水平的通知》和川安监[2007]87文《关于做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和精神,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煤矿瓦斯抽采系统建设项目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合同
一、系统建设的具体内容:1、该瓦斯抽放系统建设的设计,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委托四川省安科院完成
2、该项目所使用的设备均按四川省安科院所制定的标准选型、订购、安装,双方共同商定,一致选用的设备
3、系统建设由乙方
4、负责对甲方组织的人员进行培训
二、系统建设的具体费用:1、该系统建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见合同附件)2、若遇特殊原因增加建设费用,必须经过论证和甲乙双方的签字认可
三、系统建设的工期: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年月,完成系统建设工程
2、验收时间的不确定因素,不在工程建设时间范围内
3、若遇煤矿自身原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工程无法按期完成时,工期顺延
四、付款方式:1、甲、乙双方签定协议后,乙方项目部成立、人员到位、甲方应在年月日支付系统建设的首批工程款2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2设备到场(是指附件2,设备配置表中的,序号1、序号2、序号3、序号8、序号9、序号11,六个项目到矿)甲方在年月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4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
3、系统建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2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
4、系统建设完毕,通过验收后的第二天,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程款余额2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
5、甲方如果未按以上约定时间或金额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按设计要求),乙方正式进场
若甲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