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中南民族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暂行办法(试行)民大教学﹝2007﹞42号中南民族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创新实践教育,积极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决定设立创新实践学分,对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实施的一系列创新实践活动给予一定的学分
从2007级学生开始,取得5个创新实践学分作为所有本科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第二条认定范围及内容:参与教师课题研究;参加大学生创新科研训练计划(SIRTP)项目(包括校和院两级SIRTP项目);参加学科竞赛;发表作品(含参加国际、国内各级学术活动提交论文并被录用或作报告);参加社会实践;参加文体活动;通过各种等级考试以及获得各种资格证书;其他创新实践活动
第二章学分认定第三条参与教师科学研究,经指导教师提供证明后,可以获得相应学分:(一)参与申报、承担纵向课题并由教师提供相关证明,每项课题计算学分的学生人数和获得相应学分分别为:1
国家级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8人,每位学生可获1-6学分;2
省级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6人,每位学生可获1-5学分;3
市级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5人,每位学生可获1-4学分;4
校级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3人,每位学生可获1-3学分
(二)参与申报、承担横向课题并由教师提供相关证明,每项课题计算学分的学生人数和获得相应学分分别为:1
课题经费10万元及以上,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6人,每位学生可获1-5学分;第2页共6页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页2
课题经费5-10万元(含5万),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5人,每位学生可获1-4学分;3
课题经费2-5万元(含2万),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4人,每位学生可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