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水果采购合同需方(甲方):县区供销社供方(乙方):县区乡村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1
品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2
品质规格: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及双方协商,乙方应将好果卖给甲方
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交货办法:在合同规定日期内,柑桔成熟后具体商定交货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计划采收
验收办法:按国家规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验收办法,在收购点过秤前抽样验收
价款结付:甲方按实收数量、等级在日内(除扣回订金、扶持资金外)全部付清
延期按银行付息
费用负担:交货前由乙方自理
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地点收货,其超里程运费,由甲方负担
双方的责任:乙方应努力提高产量、质量,按采收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后,才能自行处理多余产品
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应在十月日前提出协商修改合同
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
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总值处以%违约金赔偿另一方损失,并按《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处理,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作废
作合同一式正本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生鲜水果采购合同(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双方就采购货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一、单价及数量二、交货时间与地点交货时间:交货地点:1
交货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的,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合同,并按合同执行
交货时应由乙方自备运输工具,将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三、质量要求及运输费用承担保证货品质量,必须是指定品种和产地;包装完好,货品无腐烂变质现象,无缺斤少两现象
如有破损,请予更换
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