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东华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条例(修订稿)2006年10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还是衡量高等学校的教学水平,以及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的训练,使学生达到系统地巩固并扩大所学知识,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本专业科学研究及工程技术问题,综合锻炼并提高学生的调查研究、搜集资料、查阅文献、使用工具、绘图、实验实习观察、记录、计算、设计、总结等能力,从而使学生获得比较全面的训练
第二条为加强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采用教务处、学院和系(或专业教研室)三级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指导、实施、检查、考核和总结
第四条教务处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相关政策、条例和规定;(2)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和监督;(3)审核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4)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分配;(5)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6)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评估、总结,提出有关整改措施
第五条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管理
学院由主管教学的院长负责,并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