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律师函【篇一:律师函(房屋租赁解除函)】xxxx律师事务所jiangsuxxxxlawfirm地址:xxxxxxxxx电话:xxxxxxxxx传真:xxxxxxxxx邮编:xxxxx律师函xxxx函字第xxxx号xxxx先生台鉴: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先生的(下称“委托人”)委托,依法指派我们作为其代理人,就贵方在履行与委托人于xxxx年xxxx月xxx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存在分租、“群租”及对承租房进行改装事宜致函如下:根据委托人陈述及提供的《租赁合同》、《xxxx市房地产权证》、租赁房屋现状照片及租金清单等材料,我们初步认定如下事实:委托人和贵方于xxxx年xx月xx日就委托人所有坐落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室房屋签订了《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对房屋状况、租期、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保证金、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事宜进行了明确的约定。xx年xx月上旬,xxxxxx社区工作人员向委托人反应,贵方存在“群租”及对承租房进行改装情形。xxxx年xx月xx日,经委托人核实,出租房入住四户,且对客厅进行分隔搭建后出租。另经委托人核算,贵方租金交至xxxx年xx月xx日。后因贵方存在“群租”及对承租房进行改装情形,故委托人予以拒收下期租金。基于上述事实,本律师认为:贵方与委托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民事行为,且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认定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遵守履行,其双方权利均受法律保护,双方义务亦受法律制约。现因贵方未经委托人同意将承租房分租多人及对承租房的客厅进行分隔搭建之情形,业巳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第九条第二款、第四款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九十六条条、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及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之约定,并经委托人同意,我们提出如下要求:一、在贵方收悉本律师函之日,委托人即与贵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若贵方对本解除函有异议的,则贵方应当在收悉本函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二、贵方尚欠委托人xxxx年xx月xx日至同年xx月xx日(暂定,以实际收函之日为准)期间租金xxxx元。另贵方在租赁期间的物业费、水电等相关费用应予以结清,并在双方结算时向委托人出示相关缴费凭证。三、贵方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根据租赁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违约金为xxxx元,故委托人扣除贵方保证金。四、考虑到贵方实际交换房屋情况,委托人给予贵方合理腾房宽限期,宽限期截止xxxx年xx月xx日。贵方在腾房宽限期内使用房屋的费用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且拆除自行搭建的客厅隔板;另贵方应提前三日告知委托人交房日期,以便委托人积极协助双方的交房手续。若贵方超过腾房宽限期仍未腾房的,亦或未按我方要求履行相应义务的;则本律师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贵方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届时一切后果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都一并由贵方承担。特此函告,请慎对之,以免讼累!此致。xxxx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xxxx致xxxx年xx月xx日(本函以中国邮政ems邮寄至贵方户籍所在地、xx居住地及租赁房屋地)附法律条文及出租房现状照片: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执业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篇二:律师函(个人住房租赁合同纠纷)】律师函致(身份证号):*****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的全权委托,就你与***之间在履行双方所签署的住房租赁合同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向你出具此律师函。委托人***(以下称委托人)陈诉:2010年7月5日,你与委托人签订了住房租赁合同书(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