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DCUSCADA800中央空调能源管理控制系统改造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合同能源管理:实质就是以实际减少的能源费用按约定的比例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
第2节项目期限2
1本合同期限为—,自始,至2
2本项目的建设期:在确定可施工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的设计、安装和调试
3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效益分享期为
第3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3
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月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2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乙方应当依照第2
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4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4节项目投资及节能效益分享方式4
1系统总投资(设备、技术支持、商务、融资、系统维护)总计人民币XX万元(明细详见附后清单)乙方应X年内进行回收
2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的项目节能效益根据年份不同比例不同,具体的分期分享比例如下:第一年:乙方分享节能效益额的四%第二年:乙方分享节能效益额的80%第三年:乙方分享节能效益额的70%第四年:乙方分享节能效益额的60%第五年:乙方分享节能效益额的50%项目运行后,5年合作期内,每隔1个月结算一次,根据(附件一)中双方约定的节能量审核报告的节能效益计量方式,统计出当年的节能经济效益,按照当年的约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