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电线、电缆工程施工合同防护栏杆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宁夏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友爱安置区一期单体楼号防护栏杆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兴庆区康居友爱安置区一期17#、18#、19#、20#、21#、2、工程内容:阳台、空调板防护栏杆及一层窗防盗栏工程(主要包括:下料、焊接、焊缝打磨、油漆、安装等)
二、工程价款1、单价:阳台防护栏杆60元/个;空调板栏杆25元/个;窗防盗栏元/个
2、合同总价:结算时以实际施工具体楼号的实际数量据实结算
三、工期:2009年5月8日一2009年6月30日
四、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只提供方管,辅材全部由乙方自理)
五、付款方式1、工程款以进度款的形式支付,乙方完成所有工程量的50%后甲方支付实际完成工程总价款的25%;完成所有工程量经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后一月内,甲方支付到工程总价款的90%,其余10%的工程款在小区整体工程交工后半年内付清
2、甲方付款时,乙方不出具由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全额工程发票,甲方不扣税金
六、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
2、负责提供施工用电电源
3、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各项工程验收接收手续
(二)乙方责任1、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一式三份,报甲方审核,经审核合格后交乙方严格按施工方案及图纸施工
乙方开工前,提交开工报告,由甲方工程负责人签证后开工
2、严格按照图纸和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技术要求、规范、规定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自行从总电源接通施工用电,并承担接通费用和用电电费
4、严格按协议工期安排进度,保证工程按期完工
5、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