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将永兴县青山垅水库引水一期工程外管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永兴县青山垅水库引水一期工程土建施工及安装合同(以下简称总包合同)的具体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工程名称:永兴县青山垅水库引水一期工程外管工程二、工程地点:郴州市永兴县三、工程发包范围及内容、要求:1、承包范围:B段,长度9152米;2、施工内容:土方工程:测量放线,开挖,垫层(使用材料为石粉,厚度为200mm,宽为1200mm;管基采用180度弧基,具体做法参照管道施工总说明中管基大样图一),回填压实(不包含面层恢复),余土外运(运距5公里以内,土方消纳及堆放费由发包方负责),管道安装试压(其中管材至现场后沿线摆放,距离不超过20m;试压水源不能超过一公里),管件阀门安装(管件阀门试压采用综合一次性试压),管道井砌筑等(含红砖、水泥、砂等主材,直径不超过1.5m)管道安装全部工程量;管道安装(含试压):DN1000球墨铸铁管安装;DN1000钢管安装(含防腐);3、整段管线分三家施工,管道分段接口部位碰头施工由后施工一方负责;其它要求满足总包合同。四、工程工期:1.开工日期:2010年1月1日(以正式开工报告时间为准)。竣工日期:2011年10月16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50天。本分包合同工期除满足甲方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总包合同、总包合同招标文件及业主(监理)的要求。2.因业主(或监理)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经业主(或监理)认可(须书面确认)工期方可顺延。否则,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赶工。3.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周边当地住户及社会关系,如因此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施工,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五、工程质量: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工程规范、标准进行施工。本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总包合同中明确的工程质量要求。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并按甲方的质量控制记录表格,填写施工记录。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按总包合同的要求执行,竣工日期以总包合同工程竣工为准。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结算金额的5%。六、工程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管理,对环境污染的控制,严格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污染源,对于施工过程中实际产生的污染源则应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按甲方的环境管理控制记录表格,填报有关资料。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进行严格管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加强对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严格按照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填报有关资料。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标准必须严格按JGJ59-99的要求进行,安全保证执行总包合同之规定。七、承包方式、合同价款与支付:1.本分包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及保修、包安全文明施工(如临时安全设施量超过500m,超过量的安全设施费用由发包方负责)、包总包合同及总包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承包方式。2.参照总包合同,本合同范围内工作内容暂按固定单价--180000---元/公里包干,包含所有风险,在遇如下情况下方可做调整:(1)承包范围内集中爆破的石方方量在伍仟立方米以内,其风险由乙方承担;若超过伍仟立方米,甲方向总包方能办理签证,超过部分甲方向乙方支付100%的工程款;(2)试水水源超过管道试压进水口1公里以外,甲方双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商增加费用;(3)余土外运,运距超过5公里,按2元/公里/立方米增加费用;(4)乙方窝工风险费用包含在原单价内,但若在施工过程中,因总包、业主、甲方等方面原因造成的窝工需办理签证,其签证费用的100%支付给乙方;(5)其中DN1000钢管施工的基础及支架支撑不包含在合同包死价内;(6)其中过水田沟渠底部及埋于道路下管道需要混凝土满包方式施工的不属于施工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