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通用条款委托方发包人承接方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2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
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
2中标函文件3
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
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第七条费用7
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万元
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
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8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万元施工图完成之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9
1发包人责任9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