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路管护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通村油(水泥)路的管护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难、运输难,确保通村油(水泥)路畅通,减少安全隐患,延长公路使用年限
经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将本村油(水泥)路___公里交由乙方管护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责任与义务:1、禁止在通村油(水泥)路用地范围内设置线杆、铁塔、变压器、沿公路埋设地下管线等永久性设施
2、禁止在通村油(水泥)路用地范围内设置棚屋、摊点及其它临时设施
3、禁止在通村油(水泥)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垃圾、堆放物料、农作物秸秆,打场、晒粮
4、禁止在通村油(水泥)路用地范围内引水、排水、烧窑、制坯、沤肥、打砂等
5、严禁各种超限车辆(载重5吨以上)行驶
6、通村油(水泥)路控制区内无违章建筑
7、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乡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群众管理路、爱护路
8、把通村油(水泥)路纳入村规民约管理范围,协助处理公路管护工作中的各种矛盾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整理路肩、边坡,修剪路肩草,清除杂物,保持路容整洁
边坡砍伐高度不低于1
5米,无“钓鱼杆”;路肩草不高于15厘米;路肩管护不低于1米
2、疏通边沟、桥涵,保证水沟畅通,无水流冲涮公路
3、清除路面泥土、杂物,保持路面整洁
4、排除路面积物、积雪、积水、积砂、积油等
5、制止在通村油(水泥)路用地范围内设置棚屋、摊点;倾倒垃圾;堆放物料、农作物秸秆;打场晒粮;引水、烧窑、制坯、沤肥、打砂等影响公路正常使用的行为
6、制止各种超限车辆(载重5吨以上)行驶
7、经常上路巡查,每月巡查不少于3次
三、其它约定:1、本协议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达到管护要求,管护工资按每公里20元/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