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剖析近日,记者从贵阳仲裁委得悉,2021年贵阳仲裁委受理各类仲裁案件308件,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等涉及房地产的案件占到七成以上
商品房认购纠纷、逾期交房、逾期付款、逾期办理产权证、房屋质量问题等依然是2021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热点
就以上热点问题,有关法律界专业人士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希望能对购房者有所警示
热点一:认购纠纷案例回放:2021年7月,市民张先生与某房开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协议
协议中就认购商品房的房屋位置、房型、价格、建筑面积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由于张先生认购的房屋还处于开发初期,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张先生依照认购协议,向房开公司支付了2万元的认购金
2021年9月,张先生收到房开公司的书面通知:“一期物业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与此同时,房开公司表示由于整体楼市房价大幅上涨,所以张先生之前订购的房屋房价也由之前约定的每套20万元左右,上调至25余万元
假设张先生在1
日之内不能按房开公司通知的价格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视为放弃原定的认购协议
对此,张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在双方协商未果情况下,张先生与其他多名购房者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在交易中违背了诚信原那么的开发商将向购房者们作出巨额赔偿
法院判决认为,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遵循老实信用原那么
但本案中某房开公司在认购协议签订完、购房者按约支付了认购款后,却提出了大大超过双方预约时约定的价格条件,违背了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老实信用原那么和公平原那么,导致购房者缔约时机的丧失,应对此承当责任并作出赔偿
最后,法院参照房开公司向购房者发出的通知中的售价与原认购价的差额,酌情确定了赔偿标准
张先生获得了2万元经济损失赔偿,已支付的2万元认购款也如数返还
律师点评:商品房认购纠纷相当复杂,一般认为,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