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确实定与调整导语:随着我国的经济开展,根本建立作为重要的产业支柱在国民经济开展的过程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同时,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健全,保证经济开展的顺利进展
(1)固定单价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表达风险共担的原那么
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详细调整方法可按下述原那么执行: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出有经历的承包商可预见的范围时,材料单价可以调整
调整方法为: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假设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的材料指导价上涨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10%,10%以内部分由承包人承担,10%以外部分由发包人承担;假设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的材料指导价下跌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5%,5%以内部分由承包人受益,5%以外部分由发包人受益
分部分项单项工程量变更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发生工程量变更时,其措施工程费用中相应的模板、脚手架工程量应作适当调整
(2)固定总价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般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但工期在一年以内,合同总价在500万元以内,并且施工图设计深度符合规定的工程,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招标人应给投标人提供足够时间,在投标前复核确认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修正招标文件中的缺陷或者错误,否那么,不得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3)可调价格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般不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形式
确实需要采用的,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1)按综合单价的包干形式结算,在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承包工程的单价是按综合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