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管理方法为标准合同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供用电合同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依法保护供电、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做好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那么》、《国家电力公司合同管理方法》、《江苏省电力公司合同管理方法》、《江苏省〈供电营业规那么〉补充规定》等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供电企业与用户签订和履行供用电合同应遵守本方法规定
第三条供电企业应当与用户依法签订供用电合同,自供用电合同签订之日起,供、用双方建立起供用电关系
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应当报请电力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第二章供用电合同的形式及示范文本第四条供用电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
第五条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高压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低压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临时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和委托转供电协议示范文本
第六条居民用电的供用电合同采用《居民供用电合同》的形式;新用户采用用电附件形式签订;老用户采取公告、通告形式通知用户
第七条在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同时,供电企业可根据不同情况与用户另行签订电费交纳协议、电力调度协议、自发电协议等,作为供用电合同的附件
第三章供用电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八条省电力公司及所属供电企业的法律事务部门为供用电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对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实施监视与指导
省电力公司法律事务部对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予以审核
第九条省电力公司及所属供电企业的法律事务部门对供用电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组织制订和修订本单位供用电合同管理制度;2、保管本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详细办理《授权委托代理书》;3、监视、指导本单位供用电合同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