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县级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县级人大内务司法工作2008-07-15[摘要]县级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作为人大常委会对口联系政法机关和政府所属内务部门的机构,在新形势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找准其工作定位;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加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处理好五个方面的关系,有利工作开展。协助常委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构建和谐社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对口联系政法机关和政府所属内务部门的机构,其基本职责是承担人大常委会在内务司法方面的监督工作。相对而言,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对口联系部门涉及面广、单位多。既有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政法机关,又有政府的人事局、民政局、监察局、保密局等内务机关,还有总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等群团组织,并且同综治办、普法依法治理办等单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有密切的联系。二是工作的法律政策理论方面要求高。三是工作内容多、任务重。正如有些同志所说的,内司工委它不是信访部门,却天天有信访任务;它不是政法机关,却天天与案件打交道;它不是政工部门,却天天要做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笔者作为XX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人员,结合六年来的工作实践,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县级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谈点认识。一、以人为本,找准县级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定位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要把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地方人大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所以,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群众赞成不赞成、第1页共7页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这是人大工作的根本标准。在县级人大工作中体现以人为本,根本点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推进和督促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就要求我们更加深入地走近群众,更加细心地倾听群众的心声,通过各项职权的行使,维护和实现本地方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根本上实现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一是要促进当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努力实现当地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根本着眼点是要用新的发展思路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离开发展,就无所谓发展观。只有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才能不断地为人民群众谋取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利益,为人民群众素质提高和人的潜能发挥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定不移地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通过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促进地方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促进地方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实现。二是要推进当地政治文明建设,努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促进地方发展是地方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阶段,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拓宽工作思路,更新思想观念,把工作侧重点转到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上。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处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县级人大工作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我们要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积极推动民主法制建设,通过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等政治制度,从制度上确保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和人民的当家作主地位,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切实维护公民的政治权利,不断满足广大人民参政议政的要求。三是要全面保障人权,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除了经济和政治权利以外,人的权利还包括生命权、自由权、人身权、财产权、社会权利、文化权利、人民自决权等各项权利。人权是当今人类社会文明的基础,没有人权的保护,文明社会就难以正常运行。人权的保障程度,直接反映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文明程第2页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