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建筑市场的准入条件较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更为严格,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时,并不导致合同无效。而建筑施工企业在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时,根据相关法律及解释的规定会导致合同无效。法律规定上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建筑产品的特殊性决定的。由于建筑产品是关系千家万户生命、财产安全的大问题,所以法律才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较房地产开发企业更为严格。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超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二、借用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从实践上看,目前日益规范的建筑市场中,无资质的企业或包工头直接承包工程或者低资质施工企业直接承包属于高资质企业承包范围的项目,已经不太常见。因为这样的违法行为非常容易被认定和查处。受招投标程序的限制,发包人直接将工程发包给这些无资质或者不符合资质等级标准的企业或者个人的可能性也很小。然而与无资质承包相比,借用资质的承包行为更隐蔽、更难以认定和查处。主要原因:一是这种借用资质的形式多种多样。最常见的有挂靠、假内部承包、将包工头聘为承包人的项目经理等。为规避检查和避免被发现,借用双方通常不会签订一个书面的资质借用合同。二是名义承包人与发包人的结算关系一般不会发生变化,实际施工人并不与发包人直接发生经济往来。而名义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如何进行结算以及他们之间的真实关系则很难查证。这种借用资质的行为,大多数是因为他们之间产生纠纷甚至闹上法庭后才最终暴露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招投标是合同的一种订立方式。对属于招投标法相关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建设方与承包方必须采取招投标方式订立合同,否则因合同订立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无效。四、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非法转包即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的,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或因转包人收取高额转包费,进而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为此,法律法规对此作出了禁止转包的规定,进而因合同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无效。违法分包,通常是指总包单位将工程建设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为经建设单位认可,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还包括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或者分包单位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根据有关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合派驻相应人员,且未对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五、除《解释》规定的五种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外,《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也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六、目前在实践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存在两种施工合同的情况非常普遍。一份是经过招投标的公示备案合同,另一份是与中标备案合同不一致而实际履行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