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栈桥施工合同甲方:XXXXX总公司乙方:******有限公司根据建德市XX线至XX段改建工程第三合同段工程施工需要,甲方使用乙方钢栈桥并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钢栈桥的材料组织'施工、拆除工作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保质保量、按期完工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的相关规定及条款订立本合同,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情况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名称:xxxxX程第三合同段合同施工地点:XXXI乔合同范围:钢栈桥材料组织'施工'拆除工作第二条技术标准仁桥面净宽4米,钢栈桥总长27米;2、最大行车速度20km/h,纵向行车间距不小于20米;3、设计汽车荷载:公路-11级(总重50吨以下,汽车单轴重量不超过20吨的载重汽车通行)超限载重汽车需经交通与交警部门审批后,在甲方管理下根据甲方要求限速、限重通行;4、因不满足上述设计要求而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5、因甲方管理或不正当使用,如使用中发生超速'超载'纵向行车间距小于20米等违反临时设施设计标准的使用(驾驶等)行为或因通过荷载大于设计验算荷载车辆等因素,引发的质量安全事故与乙方无关
6、乙方按甲方要求控制桥面标高,栈桥被洪水损坏'灭失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的材料费'拆除清理及施工等费用
第三条使用期限合同使用期个月,自年5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
甲方如果需要延期使用,须提前10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如果需要拆除钢栈桥,须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退场通知书”后,必需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设备进场进行拆除工作,不能影响甲方其它工程的施工
第四条费用支付(―)料、施工、拆除费用总计(二)乙方设备材料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5万元
(三)施工结束时,甲方向乙方支付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