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服务框架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专项服务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及服务范围甲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乙方提供的专项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由甲方或其分支机构与乙方或乙方指定机构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予以约定
第二条合同性质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的合作框架合同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具体服务须由甲方或其分支机构与乙方或乙方指定机构另行签订单项服务合同,服务标准和费用按照单项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三条合作期限本合同合作期限为12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如甲乙双方有意续约,则应当于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续签本合同
第四条乙方或乙方指定机构为履行本合同或单项服务合同而委派的服务人员为乙方或乙方指定机构的员工,与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用工关系
乙方或乙方指定机构服务人员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的任何费用要求或赔偿主张,均由乙方与乙方指定机构负责解决
本合同以及后续签订的单项服务合同中的各项服务费用标准是甲乙双方公司之间的约定,乙方实际支付给乙方服务人员的薪酬标准由乙方负责确定及承担
第五条保密甲乙双方有义务对合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等进行保密,非因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或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公开
第六条不可抗力合同生效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其必须在二十四(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10)日内,以挂号或传真的方式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送达至对方,否则对方可不予承认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修改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通过书面方式变更、修改本合同
任何一方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