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院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编号:泉水交易[2012]第(158)号施工口同福建省恒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见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0年2月联合颁布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第2版(2000年版),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前言专用合同条款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
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1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1)发包人:石狮市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
(2)监理人:指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条款;(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4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4
4提供施工用地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方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
5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5
6办理保险(1)劳工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负责
(2)承包人应对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设备和施工人员进行保险
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1)承包人应接受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安全鉴定单位的检查,并及时提交相关的自检报告
第3页(2)承包人应做到保证竣工资料编制与施工同步进行,保证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本合同工程承包人自行开采的当地材料,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履约担保6
1履约担保证件本款中采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价的10%)
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