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彭州市龙兴北巷108号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258m21.3工程户型:六套标准间客房1。4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图纸及效果图1。5工程承包采取方式:乙方提供主材,部分附料。乙方包工及提供除以上提到之外的其余附料.1。6工程开工日期:2011年06月25日;竣工日期2011年08月30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最晚不得晚于2011年09月日。1。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贰拾叁万陆仟伍佰叁拾元整。第二条甲方工作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2.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2.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2。6不得有下列行为:(1)禁止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2)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3)禁止在室内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4)禁止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2。7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2.8施工期间甲方认为乙方施工人员因工艺水平、工作态度、品格等原因,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更换施工人员。第三条乙方工作3。1施工方须自觉按合同约定进料,对该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业主提供的材料,施工方应检验后方可使用(施工方不能以业主提供材料质量问题推托施工质量问题)。3。2施工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B、隐蔽工程C、水路、电路改造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E、细木工衬底工程F、面板、木线、实木收口G、底漆、面漆H、墙、顶面基础处理I、吊顶工程龙骨面板J、各部位板块铺贴心工程中期验收」工程总体竣工验收;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监理验收,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的由施工方负责。3.3特殊工种如电工、水暖工须持相关上岗证书并经查验后方可上岗施工。3。4施工工艺标准执行VGB50327—2001>工程验收标准执行VGB50210—2001>环保标准执行VGB50325—2001>未达到此标准的施工方承担不达标项目的赔偿.3.5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施工和保修期间乙方工程施工人员所发生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3。6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得在甲方居室内吸烟、饮酒、吐痰,同时不得使用已安装好的如炊具、洁具以及其他设施、设备,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如由于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成品保护,特别是对玻璃制品、陶瓷、已完成最后工序的油漆工程、木地板、木门等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成品保护不当引起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修补,恢复原状。如确实无法恢复必须原价赔偿或从工程款扣除。3.7墙面顶面涂料的兑水率要严格控制在说明书允许的范围内,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增加兑水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铲除原墙面并重新购买同样型号的涂料重刷,有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3。8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损失。3.9在乙方进行电路施工时,应合理布线,经过相同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