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杰检测NO:KJ2013-00宁夏科杰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检测委托协议科杰检测甲方(委托人):乙方(检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宁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1
2工程地点:1
3结构类型:□砖混□框架□框剪□其他1
4工程性质:□房建□市政□其他1
5建设单位:1
6施工单位:1
7监理单位:1
8开竣工日期:第二条:检测日期甲方委托乙方的检测项目:□常规实验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工程结构实体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科杰检测□节能材料及节能现场检测□安全防护用品检测□建筑机械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制品检测□房屋鉴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其他:第三条:双方责任1、甲方的权力义务1
1委托检测前应填写“检测委托单”,明确被检测样品(对象)的信息、检测要求、检测方法、领取报告方式等,确保检测样品(对象)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2除协议中另有约定外,检测样品运输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后的样品征求委托方同意后由乙方作废弃处理
3见证取样试样由见证取样试验送检人员在建设(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在现场按规定取样,并送乙方试验室,同时按要求填写见证取样试件委托单
4现场检测项目,甲方应提前二日将现场检测日期通知乙方,并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条件
5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修改检测数据及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6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当工程概况中所列信息及委托的检测项目等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办理该合同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