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利集团下属机构及企业关于业务合同签订的流程和规定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减少经济纠纷,保证企业在国家的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经营,特制定本规定
捷利集团下属的所有机构和企业对于业务合同的签订全部适用本规定
一、合同的内容要求1、订立业务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损害本企业的利益
2、订立业务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3、为保证业务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禁止随便携带已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或空白便条
二、合同的签订要求1、企业的所有业务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2、所有业务合同原则上应采用企业统一制定的格式合同
如果合作方提出格式合同,相关人员对于格式合同的条款必须有全面、正确的理解,并将格式合同交由财务部门进行条款审核
财务部门审核后,合同文本交由行政部上传到企业《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的合同协助区,由集团管理中心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行政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合同文本提交企业《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的合同流程审批,由有权限的人员全部审批通过后即可签订
3、为便于管理,企业的业务合同实行统一保管
合同签订后,除交付对方必要的份数外,负责该项业务的人员应将合同交由行政部门妥善保管,行政部应及时将合同扫描件送财务部门及集团管理中心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各一份存查
4、在订立业务合同前,应对对方当事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及资信状况进行认真审查,并应将上述情况形成资料存查
5、合同的关键用语应力求准确,表述应规范,明确,文字书写要工整
6、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1)合同标的例货物、劳务等);(2)标的物数量和质量(质量应写明执行何种质量标准或由双方议定);(3)价款或货款,除写明数额外,还应明确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