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条款1合同价格形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1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
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
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第11
2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其它价格形式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至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
预付款应当用于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修建临时工程、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扣回
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
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16
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
2预付款担保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