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合同甲方:大陆汽车电子(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安徽科创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保障公司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
根据国家消防有关规定,现甲方将公司内所有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大陆汽车电子(芜湖)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护
第二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银湖北路27号
第三条: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及维护内容要求:一、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控制联动系统;3、消火栓系统;4、自动喷淋系统;5、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包括浓度报警系统);6、七氟丙烷灭火系统;7、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二、维护内容及要求:《消防工程维保技术协议》第四条:维护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本次消防系统维护周期为壹年,自2011年元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年维护费用为:155000整(大写:壹拾伍万伍仟圆整),当维护周期达到半年时支付乙方本合同款的50%,维护周期结束后10日内再支付本合同款的50%,二次付清
该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日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
2、当甲方发现消防设施故障并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12小时内,必须派维护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