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快递承包合同协议书篇一:快递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合同编号:发包方: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为开拓快递服务业务,提高快件派送效率,实现合同双方互赢共进,甲方现将快递业务发包于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承包合同:2、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上述区域内经营,不得超出该区域外进行经营活动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变更经营区域范围,不得擅自缩小、扩大快件收揽、派送范围,不得接纳或互换其他承包人的经营区域
二、承包期限:1、本合同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甲方对乙方的试承包期为1个月
试承包期内,如乙方有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本合同立即终止,不再履行
1、乙方承包经营快递业力范围:区域之内
2、乙方欲继续承包的,应在承包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1、承包风险抵押金、中转费、管理费、派送费标准按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执行
2、中转费、管理费和派送费等费用为预付款结算方式,发生前述费用时,直接从预付款中扣除
预付款不足以支付中转费、管理费和派送费的,乙方必须及时充值,否则快递操作系统自动停止任何操作,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承包期间的风险押金,作为乙方违约保证金以及其他依法或依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担保
风险抵押金因故减少的,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
承包期满,乙方不愿继续承包经营业务,且无其他任何违约行为的,在合同期满六个月后,风险抵押金如数退还
四、权力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授权乙方使用:“申通”或甲方自有字号、商标、标志的权利
2)授权乙方经营快递业务的权利
3)对乙方经营活动有管理权、知情权、调查权、退议权
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追究权
5)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