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唐宾时间:2021-03-24【摘要】改变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尤其是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终究是有效还是无效,事关众多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切身利益
亟待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统一的司法裁判标准,为司法实务部门的民商事审判活动提供审判指导,防止因法律规定的模糊和不统一导致司法裁判乱象,以增强法律适用的严肃性和标准性
【关键词】划拨土地房屋用途合同效力一、引言房屋租赁作为一种让渡房屋使用权的一种民事行为,对于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活泼市场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国有企业改制高潮渐远,事业单位改制日益提上日程,将释放出大量的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进入市场
众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后,仍然保存了房屋所占用国有土地的划拨性质
作为市场主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后的公司,从物尽其用和追求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必然将闲置的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以获利
本文拟以笔者代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作为切入点,对改变划拨国有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效力作初步分析,以抛砖引玉,与司法实务人士进展交流和探讨
二、案件始末位于武汉中心城区的某文化创意园,由武汉某汽车修造公司经营,名为文化创意园实为商业街,聚集了多家餐饮、服装企业
武汉某餐饮公司承租其中1000余平方米用于经营海鲜酒楼,后租赁双方因房屋租金发生纠纷,汽车修造公司将该餐饮公司诉至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
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律师,凭借多年为国土规划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效劳的经历,判断承租房屋原为国有汽车修造企业厂房,所占用的土地应为划拨工业用地,房屋性质应该为工业、交通用房
假设出租房改变了土地和房屋用途,那么租赁合同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存在合同无效的可能性
随后,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人向国土和房产管理部门调取了出租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