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二手车位买卖合同1甲方(卖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买方):联系住址: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1、甲方将位于东莞市路号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转让给乙方
该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详见附件1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1、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
2、付款方式: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万元;在双方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后支付万元;余款1万元在年月日前付清
3、过户过程产生的契税,由方负责
第三条交付及交接手续1、甲方应当在乙方双方签订合同后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
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事项约定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