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有效期限:
矿业集团镇平有色矿业楸树湾铜钼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矿业集团镇平有色矿业有色岩土工程公司2013年9月3日省镇平县2014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矿业集团镇平有色矿业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镇平县雪枫路西段通讯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有色岩土工程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市东新区七里路35号田奎生段明发传真:通讯地址:市东新区七里路35号7层702室电话:电子信箱:传真: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矿业集团镇平有色矿业楸树湾铜钼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容如下:1、服务容: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DZ/T0223—2011)等相关技术规、标准要求,调查分析矿山环境现状,在对矿山环境影响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保证通过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