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维修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维修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施工地点、施工内容、质量要求1、工程名称:2、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维修内容:(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设备包括所有登记在地址码烟感温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警铃、消火栓电话插孔、消防报警主机、消防电源等和消防联动有关的设施、设备进行修复或更换
4、质量要求:达到整个消防系统能正常工作,运行状态良好,并能达到消防部门的各种技术检测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行业规范进行测试、检查、调整、修理
二、工程总造价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维修工程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小写(000
(二)工程款支付:1、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设备进场时甲方付总工程款的50%,即0
2、工程施工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剑%,即0
3、本工程金额为总价承包,不含税金
三、工期: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201年月日进场,到201年月日止,完成消防系统维修工作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3、维修结束、现场清理完毕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组织人员验收
验收报告由甲乙双方签字,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四、设备及材料供应方式1
本工程所需设备及材料经双方协商同意,均由乙方负责供应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交工1
工程质量应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消防规范及消防工程验收规范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交应由乙方提供的竣工工程验收资料,明确交工日期,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收
六、双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