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级星火计划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钢丝吊架果蔬棚专利组合应用项目申报单位(盖章):乐至县恒丰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春华电话:18215612772传真:028-23077333项目实施起止期: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申报日期:2015年4月18日推荐单位(盖章):乐至县科学技术局科学技术部星火计划办公室2编报说明1
本申报书由申请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的单位填报
凡申请承担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的单位,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能是各级党政、立法和司法机关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
单位名称需填写与公章和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全称;开户银行的名称必须填写完整,如: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海淀支行紫竹院分理处,银行帐号必须填写完整,不能缩位、简化
申报单位应认真填报每一项内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信息在网上提交成功,其内容将无法修改
项目名称的长度和单位名称的长度均不得超过二十五个汉字;项目名称应体现星火计划定位特点,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品牌,以及“基地建设”、“平台建设”等字眼
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熟,不需要二次开发,且具有产业化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有良好的金融、商业和社会道德信誉,较高的技术开发和应用能力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项目起止年限一般为2年;投入人月数:指项目满月度工作量人员数;自有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将自有资金转为用于该项目的经费(不包括集资和借款);数字校验:填报时,注意栏目提示的取值范围或平衡关系
推荐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特派员管理办公室和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部分成员单位
本报表的指标定义由科技部星火计划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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