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村干部廉洁自律实施意见为增强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全面推进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经研究,现就完善村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诺廉对象村党支部委员、村民委员会委员、村经济合作社社长
二、时间安排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两委成员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廉洁自律承诺
村两委成员在任期内,每年年初向乡镇(街道)、全体党员和全体村民代表大会报告上一年履行承诺的情况,并作出当年的廉洁自律承诺
三、工作步骤1、召开村两委会议,结合本村实际研究确定村干部诺廉内容
2、召开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宣读诺廉书;村两委干部在诺廉书上签字
诺廉书一式三份
3、签字后的村干部诺廉书,一份送乡镇(街道)备案,一份村里存档,一份在村务公开栏张贴,接受群众监督
四、违诺处理对轻微违诺违规的,由乡镇(街道)党委指派专人对其实行诫勉谈话
对严重违诺违规的,根据其职务不同,分别处理
党支部书记、委员、村经济合作社社长严重违诺违规的,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村委会主任、委员严重违诺违规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有关要求1、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村干部诺廉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努力营造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确保工作顺利推行
第1页共2页2、分类指导
各乡镇(街道)应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制订村干部的诺廉内容,以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3、强化督导
各乡镇(街道)纪(工)委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责任,一方面要对村干部诺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工作不到位的,立即进行补课整改;另一方面要对村干部履行承诺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外公开举报电话,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