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2011年度汾西矿业集团公司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核目的:为顺利完成集团公司2011年重点工程建设,落实集团公司转型性跨越发展的精神,为集团公司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开好头,起好步,提高工程建设整体管理与服务水平,强化、调动参建单位与部门的责任心与积极性,确保2011年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考核方式:月月考核,绩效挂钩,实现目标,奖惩兑现
第三条考核依据1、汾西矿业集团2011年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目标与责任划分表(见附表一)
2、集团公司文件、会议纪要与要求事项;3、集团公司批复下达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年、季、月度计划;4、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5、党政联席会议定的相关事项
第四条考核范围:列入汾西矿业集团公司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资二级项目建设单位、控股、参股与资源整合区域公司、矿井公司、集团公司自营施工单位、机关各处室、设备供应部门、正光招标公司
第2页共9页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9页第二章考核第一节资源整合项目建设进度考核第五条总体目标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1、按时实现2011年度集团公司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总体目标,集团公司从工资项下单独列支700万元,用于奖励实现总体工期目标和阶段性工期目标的单位与个人,其分配方案见附表二
2、未按时实现建设总体目标的重点工程项目,不予奖励,分别处罚本区域公司及其责任单位所属矿井公司、整体承包施工的集团公司自营施工单位年度绩效工资的2%,同时处罚所属矿井公司行政正职10000元,且在集团公司党政会议上进行述职,项目其他相关责任人8000元;区域公司行政正职及主管基建的部门负责人负管理责任,与矿井公司同等处罚,且区域公司行政正职向集团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