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发包单位:河南银马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明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的责任、分工合作、相互配合、互相促进、共同努力完成本项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本工程实际概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望共同遵循
一、工程名称:第三七一医院经济适用住房三号楼二期工程二、工程地址:新乡市文化街201号三、工程概况: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剪力墙结构四、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包安全、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
五、承包范围:第三七一医院经济适用住房三号楼二期工程所有水、电、暖、消防、弱电、空调眼的预留及安装均包括在内及现场临时用水、电配合
六、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1、承包价格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计算,叁拾壹元/平方米(31元/血)
地下室外围面积计算壹层,±0
000以上建筑面积按定额计算规则计算面积(阳台半算)
七、施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完成本工程,如因甲方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八、市优质结构,省级文明工地
九、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备专人负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如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十、付款方式:主体施工期间按已完成的建筑面积付合同价款的25%;内、外墙抹灰完成后付形象进度款的35%;楼地面及上下水管、主支管全部施工完成后付形象进度款的45%;电线、开关、插座等全部完成后付形象进度款的60%;工程全部完工后付形象进度款的80%,交工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90%,余10%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十一、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协助乙方现场确定各层建筑轴线位置;2、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份;3、委派秦永康工程师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