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工程施工合同与造价管理一、香港地区建设工程合同文本种类香港地区建设工程合同文本是多元化的,但主要的有特区政府合同文本(HK
FORMS)、建筑师/测量师学会合同文本(HKIA/HKISFORMS)、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合同文本(FIDIC);一些大型私营建设机构如和记黄埔集团、九广铁路集团等等还拥有自己的合同文本;此外,英美等国合同文本,如RICS、JCT等也在香港的工程建设中被使用
GOVERNMENTFORMS由特区政府组织编制,是香港特区政府项目投资指定使用的合同条件
现用的文本是1999年的版,由建筑工程(GeneralConditionsofContractforBuildingWorks)、土木工程(GeneralConditionsofContractforCivilEngineeringWorks)、电气设备工程(GeneralConditionsofContractforElectricalandMechanicalEngineeringWorks)及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合同(GeneralConditionsofContractforDesignandBuild)等四种文本组成
一个合同文本通常由三部分构成,即协议书(ArticlesofAgreement)、通用条款(GCC)和特别条款(SCC),其中特别条款是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要求对标准文本的补充和修改
建筑署、房屋署等负责的政府投资项目所使用的合同文本一般会有各自的标准的特别条款”供具体工程使用;通用条款除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合同文本外,其它三种合同文本仅存在少数涉及专业的条款差异,都由21款90条组成
2、HKIA/HKISFORMS由香港建筑师学会/香港测量师学会组织编制
两个学会出版的合同文本内容基本上一样
这是两个深受香港私人业主欢迎的合同条件,应用的工程约占香港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