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销售合同甲方(卖方):乙方(买方):根据广西林权交易中心年月日组织举办的林产品电子交易的公开竞价结果,乙方获得采伐销售标的范围内的林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林木的采伐和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乙方采伐销售林木的地点及范(一)采伐地点:贵港市平南县国安乡思和村白崖屯(二)转让地点及界线:(见附图)。(三)面积:标的山林面积约612亩。此面积为甲方承包林地种植面积,甲方不保证与实际面积相符,具体以实际种植范围为准。合同招标面积和实际面积不一定相符,乙方不得据此调整合同价款或主张甲方违约。(四)林木质量标准:以该片现有的桉树林木的现状为准。二、砍伐期限期限及用途(一)砍伐期限:标的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前砍伐。(二)转让用途:转让林木采伐收益。三、合同货款及结算支付方式(一)合同货款(活立木林木款)人民币元整(¥)。(二)本合同所涉及的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款项费用由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负责代收代付、统一结算,并接受广西林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结算、交收的监督管理,确保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三)乙方必须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广西林权交易中心林产品电子交易的要求一次性缴交完所中标的款项。广西林权交易中心即开具《成交通知书》、《货款收讫通知书》。乙方凭《成交通知书》、《货款收讫通知书》,到甲方签订合同并办理具体采伐手续。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交清上述款项,将视乙方为自动放弃中标权,乙方即构成合同违约,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本合同效力自行终止,甲方可对该片林木另行销售。(四)活立木林木款以转账方式支付,转入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结算银行账号,再由其转入甲方账号。户名: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74812010115369258开户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塘信用社、双方责任与义务(一)双方约定:乙方负责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甲方配合办证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及日常生产管理技术规程,对乙方采伐、修路、防火、安全、运输等具体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对乙方的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有权采取警告和处理措施,并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在乙方按合同约定付清款项后,甲方及时协助乙方办理中标林木的具体采伐手续。(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交完款项并与甲方签订销售合同后,甲乙双方先核对无误并指认边界线后,乙方才可组织人员进场采伐作业,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对林木进行采伐、运输和销售等,同时承担由此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作业过程中,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监督。未按照合同约定交清款项或未取得采伐许可证前,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场进行采伐作业,否则视为乙方盗伐甲方林木,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2.乙方在采伐林木过程中的工人安全责任、交通安全、道路的维修。不得无证采伐、越界采伐、超限额采伐,不得无证运输,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包或转雇佣第三人或实际是由第三人完成,否则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如被甲方发现转包或转雇佣第三人或实际是由第三人完成,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甲方可对该片林木另行发包销售。五、风险告知本合同所采取销售方式为林木砍伐权模式,甲方将标的面积范围内的林木砍伐权打包销售给乙方,该销售模式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权属纠纷、承包(租赁)关系不清、村民以各种理由(如提高或拒收承包金地租、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农作物赔偿赞助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乙方投资参与竞价交易该片林地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乙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甲方已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