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文明城市督查方案为确保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全国创建工作检查组的考评,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奋战50天、誓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要求,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时间20XX年8月1日至9月20日(共50天)二、督查内容1、落实责任
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检查各有关单位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情况
2、督查创建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完成时限
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3、开展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
在创建工作中,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
同时,对区创建指挥部各专业组督查中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区直机关挂点创建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4、协调整改工作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积极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5、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各督查组在督查工作中对反映比较集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向区创建指挥部反馈
6、严肃创建工作纪律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对有关责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拖延履行等错误行为,责令整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依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提出问责建议
三、督查组织机构及分组情况区纪委监察局成立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奋战五十天”督查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组,负责督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及领导交办的专项督查任务
四、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
各督查小组成员要把创建督查工作当做委局中心工作来抓
在保证日常运转的情况下,近期把主要精力用在督查上
本委各部门要以大局为重,服从人员抽调的安排,第1页共2页各组要确保足够时间、足够精力用在督查工作上
各督查组督查用车由各组组长协调解决
2、落实督查责任
各督查小组要对所督查区域创建工作情况负责,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如因督导工作不力导致督查的地区、督查部门出现问题并造成一定影响的,要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