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行政服务工作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近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强化行政服务促进招商项目建设的意见》
为切实做好《意见》的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项目建设优质高效服务机制1、建立协调即时响应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招商项目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在深入推进并联审批、现场服务、项目预审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对项目落地的前期、中期和后期工作进行跟踪服务
各服务窗口、各科室,对招商项目建设服务中出现的问题,无论是责任单位还是配合单位,只要提出协调需求的,所有涉及各方都应第一时间响应,积极主动地研究解决问题,并严格实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度
2、提供全程代理服务
行政服务中心加强与乡镇、园区代理中心联系,建立项目服务库,对招商引资大项目提供快速办理服务,并视项目单位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二、改革项目建设行政审批许可管理3、全面推行“不能办事项登记报告”制度
在行政审批许可中,因申请单位(个人)报件不齐不能办理的,审批许可部门应向申请单位(个人)出具《不能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单》
因对法律法规、政策理解和界定等原因不能立即办理的,还应填写《不能办事项签办单》,逐级研究处理意见,限期回复申请单位
4、面实行审批许可“现场即办”制度
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进行现场踏勘、核验、专家论证,以及须报经上级机关审批的审批许可事项,一律现场即办
对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辅助性审批许可要件一律取消
5、实行申报单位“书面承诺”办理制度
全县招商引资大项目实行申报单位“书面承诺”办理制度
对国家规定的部分许可前置条件和部分非重要、审核量大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书面承诺保证达到规定条件或在规定期限补齐相关材料的,在第1页共2页相关单位提供书面审批意见后,审批窗口可先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