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综合开发概念性策划书》合同书签约时间:2010年4月20日甲方:乙方:经双方商议,(以下称“甲方”)委托(以下称“乙方”)编制《广州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综合开发概念性策划书》,就编制相关工作事宜,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策划质量,保证策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表述如下: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广州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综合开发概念性策划书》2、项目地址:广州从化市3、策划范围:广州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约8000公顷
4、策划期限:2010-2015年第二条策划成果及内容(详见附件)第三条工作时间及进度安排1、工作时间:乙方工作时间合计为三十个工作日
2、进度安排工作阶段阶段成果时间计划第一阶段概念性策划初稿十五个工作日第二阶段概念性策划论证稿获得甲方及政府正式意见后十个工作日第三阶段概念性策划终稿(针对政府作汇报)获得甲方及政府正式意见后五个工作日3、甲方应在乙方提出汇报要求后三天内安排召开汇报会
汇报会后七天内出具书面的验收函及修改意见
如甲方原因造成汇报会拖延或没有及时出具书面修改意见,则项目工作时间顺延
第四条策划费用及付款方式1、策划费用:人民币柒拾万元人民币(¥70万元)2、付款方式:付款时间比例(%)金额(万元)本合同签署后五天内3021乙方就规划初稿向甲方汇报,甲方认可并向乙方递交书面意见后五天内3021乙方就规划论证稿向甲方及当地政府汇报,甲方认可并向乙方递交书面意见后五天内2014乙方向甲方递交规划最终稿,甲方认可并向乙方递交结题确认函后五天内20143、策划费用包括:项目编制费用、文本制作费用、乙方应交纳的一切税款
4、项目组成员考察调研、初期方案成果汇报会、评审会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当地食宿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汇报会、说明会聘请专家的专家费、食宿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